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8作者:文章来源:武装部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防部、黑龙江省征兵办和上级兵役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23年春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工作相关内容

(一)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征集对象为在校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重点征集毕业班学生、在读研究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202331日。年龄条件:在校生20231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研究生年龄放宽到26周岁。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2014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初检、初审标准

身体初检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视力:陆勤人员视力标准,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政治考核初审基本条件:入学前无前科劣迹,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三)征集办法。118日起至1231日(女兵应征报名具体时间见“全国征兵网”),121日起,志愿参军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征集工作按照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荐、谈话、政治考核、体检、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学校党委武装部负责组织初审初检。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学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安全保卫处和新建派出所负责。

二、优抚政策及规定

详细优惠政策见附件:《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三、工作步骤

(一)即日起至1210日,为组织发动宣传报名阶段。深入广泛宣传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征兵工作,激发学生的参军热情。完成预征人员初检、初审及报名统计工作。

(二)配合南岗区人武部组织体检、政治考核。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学生征兵工作的认识。在高校征集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对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征兵工作情况列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内容,各学院指派1名辅导员具体负责征兵工作。辅导员要深入学生,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精准发力,保证宣传发动到每一名毕业生。

(二)认真做好征兵宣传工作。为使在校学生明确征兵的意义,了解相关政策,调动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传达征兵工作通知精神,采取微信、QQ、短信、班会等方式宣传发动,公布征兵信息(校征兵办公室(党委武装部)地址:61号楼4079室,咨询电话:82519642,联系人:王东辉,手机号:151 0458 7360(微信同号),报名参军学生必须实名添加微信,由学校武装部指导办理相关手续,上交相关材料,组织体检、政治考核等,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加大宣传和动员工作力度,营造出浓厚的征兵氛围。

(三)严格执行征兵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征集新兵是加强国防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严格标准,加强监督,把好关口,保证兵员质量。

 

附件: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doc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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