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学院国防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时间:2017-10-25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972

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批评,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所涉及的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和指示,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定本支部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的提交等其他重大问题。

三、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依据《党章》的要求,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发展学生党员专业材料样本》,坚持环节,保证质量,认真抓好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工作。建立健全积极分子档案。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并指定专人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四、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任何国防生党员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五、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联系群众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情况。

  

  

  

国防教育学院党委

                          二○一一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