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旗护卫队干部职责

时间:2013-01-08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4008

国旗护卫队设立队长、指导员各一名。为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特明确护卫队干部职责如下。

一、国旗护卫队队长职责

1.制定训练方案,包括:训练计划、训练进度、考核方法、工作日程安排。

2.掌握每周训练进度,研究解决训练中出现的问题。

3.根据天气和情况变化提出和调整训练计划。

4.研究和改进训练方法,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期末进行护卫队年终总结,评选优秀护卫队队员。

5.掌握训练出勤情况,及时关注未参加训练队员的情况。

6.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

7.负责联系当月升旗主办方院系,规范升旗流程。

8.提高队员责任意识,确保升旗质量。

9.保障升旗所需器材。

10.做好护卫队的服装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服装整洁度和完整度。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国旗护卫队指导员职责

1.及时了解护卫队全体队员的思想状况,关心队员的学习训练生活,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增进团结。

2.、做好队员出勤率统计和每月训练补助的发放工作。

3.加强国旗护卫队的内外宣传工作。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护卫队成员参加校内外有意义的活动,丰富护卫队的生活。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