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学院院长职责

时间:2011-01-06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695

    国防教育学院院长在学校党委、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学院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全院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军事理论、军事知识与军事技能,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军政素质。

二、组织制定学生军训和军事课教学计划,落实军训和军事课教学所需的物资、器材、场地;搞好军训的动员教育;组织教师搞好备课试讲,抓好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做好军训中的安全工作。

三、加强学院的自身建设,制定本学院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细则,建立规范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日常工作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四、关心所属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落实干部和军事教师应该享受的各种待遇,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五、掌握有关经费的申报、使用、结算。加强学院的基本建设,逐年添置设备器材,积累教学资料。

六、带头并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
七、完成校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