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时间:2011-01-06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687

    实行院务公开是加强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院务公开,是让国防教育学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是民主办学、依法治院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学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形成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良好态势的重要保证。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

    实行院务公开,应有利于学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有利于保持学院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利于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有利于学院工作人员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利于调动学院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学院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包括学院发展规划、重要决策和实施方案;

(二)公开学院年度工作计划;

(三)公开学院财务支出状况;

(四)公开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包括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及采购情况;

(五)公开涉及学院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包括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津贴评定、先进评选、晋级晋职、工作调动、人员调整、职工入党、困难补助等有关事项;

(六)公开涉及学院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包括先进评选、奖学金发放、助学贷款发放、特困生补助及费用减免、学生干部选拔、学生入党、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有关事项;

(七)公开学院公车每年行使的公里数、油耗情况、公车维护项目以及支出等信息;

(八)学院管理人员、教师、学生有权知晓的其他问题。

    三、院务公开内容的说明

院务公开的内容,将根据学院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及调整。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在学院公告栏内公布有关情况;

(二)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有关情况;

(三)召开全院职工大会,通报有关情况;

(四)印发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五)院长以一定形式回答相关人员提出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