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学院公共物品管理办法

时间:2011-01-02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1100

    一、公共物品的分类

(一)大宗物品

大宗物品,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扫描仪、移动硬盘、投影仪、录音笔等办公设备和办公桌、办公椅、书柜、沙发、学生桌椅等办公家具。

(二)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指本、笔、尺、刀、胶水、墨水、文件夹、文件盒、订书器等文具和录音机、计算器、优盘、软盘、电话机等办公用品。

(三)耗材

耗材,指复印纸、硒鼓、碳粉等办公耗材。

(四)日常用品

日常用品,指饮水机、桶装水、纸杯、电池等日常用品和毛巾、肥皂、洗洁净、拖布等保洁用品。

(五)汽油

(六)图书音像资料

图书音像资料,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的书籍、报刊、杂志、磁带、光盘等资料。

(七)图书音像资料

图书音像资料,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的书籍、报刊、杂志、磁带、光盘等资料。

(八)其他用品

其他用品,指为保障学院正常办公秩序与教学秩序所需的物品。

    二、公共物品采购的审批程序

(一)采购申报

学院物品采购申报采取“集中申报为主,日常申报为辅”的方式。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一至二周。采购计划由各室主任负责汇总提出。采购计划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及具体要求。日常申报由各室主任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及具体要求。

(二)采购审批

采购审批,由院长负责。各室负责人将采购计划汇总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集中报院长审批。

(三)采购执行

采购执行,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按院长审批意见办理。

    三、公共物品的采购

(一)大宗物品采购

大宗物品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报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办公用品采购

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在每学期开学后三至四周,组织专人集中采购。办公用品的日常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

(三)耗材采购

耗材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组织专人集中采购。

(四)日常用品采购

日常用品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桶装水水票的购买、水的预订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汽油采购

学院公务用车汽油的购买,由司机提出,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六)图书音像资料

图书音像资料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既可由综合办公室委托采购计划申报科室购买,又可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购买。

(七)其他物品采购

其他用品,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

    四、公共物品采购的地点

(一)集中采购

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在曼哈顿或其他大型文具专柜购买。

耗材的集中采购,在信誉较好、物优价廉的公司购买。

日常用品、其他用品的集中采购,在家乐福、大福源或其他大型超市购买。

(二)日常采购

办公用品、日常用品、其他用品的日常采购,在家乐福、大福源或其他大型超市购买。

五、公共物品的领取

(一)领取原则

领取物品(除桶装纯净水外),采取登记制度。领取物品,采取“按需领取,不宜代领”的原则。

(二)桶装纯净水领取

领取桶装纯净水时,领取人持空桶到指定房间自行换取。

    六、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的管理
    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的管理,采取“采购审批,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借用登记”的原则。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