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物品的分类
(一)大宗物品
大宗物品,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扫描仪、移动硬盘、投影仪、录音笔等办公设备和办公桌、办公椅、书柜、沙发、学生桌椅等办公家具。
(二)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指本、笔、尺、刀、胶水、墨水、文件夹、文件盒、订书器等文具和录音机、计算器、优盘、软盘、电话机等办公用品。
(三)耗材
耗材,指复印纸、硒鼓、碳粉等办公耗材。
(四)日常用品
日常用品,指饮水机、桶装水、纸杯、电池等日常用品和毛巾、肥皂、洗洁净、拖布等保洁用品。
(五)汽油
(六)图书音像资料
图书音像资料,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的书籍、报刊、杂志、磁带、光盘等资料。
(七)图书音像资料
图书音像资料,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的书籍、报刊、杂志、磁带、光盘等资料。
(八)其他用品
其他用品,指为保障学院正常办公秩序与教学秩序所需的物品。
二、公共物品采购的审批程序
(一)采购申报
学院物品采购申报采取“集中申报为主,日常申报为辅”的方式。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一至二周。采购计划由各室主任负责汇总提出。采购计划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及具体要求。日常申报由各室主任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及具体要求。
(二)采购审批
采购审批,由院长负责。各室负责人将采购计划汇总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集中报院长审批。
(三)采购执行
采购执行,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按院长审批意见办理。
三、公共物品的采购
(一)大宗物品采购
大宗物品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报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办公用品采购
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在每学期开学后三至四周,组织专人集中采购。办公用品的日常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
(三)耗材采购
耗材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组织专人集中采购。
(四)日常用品采购
日常用品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桶装水水票的购买、水的预订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汽油采购
学院公务用车汽油的购买,由司机提出,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六)图书音像资料
图书音像资料的采购,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既可由综合办公室委托采购计划申报科室购买,又可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购买。
(七)其他物品采购
其他用品,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
四、公共物品采购的地点
(一)集中采购
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在曼哈顿或其他大型文具专柜购买。
耗材的集中采购,在信誉较好、物优价廉的公司购买。
日常用品、其他用品的集中采购,在家乐福、大福源或其他大型超市购买。
(二)日常采购
办公用品、日常用品、其他用品的日常采购,在家乐福、大福源或其他大型超市购买。
五、公共物品的领取
(一)领取原则
领取物品(除桶装纯净水外),采取登记制度。领取物品,采取“按需领取,不宜代领”的原则。
(二)桶装纯净水领取
领取桶装纯净水时,领取人持空桶到指定房间自行换取。
六、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的管理
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的管理,采取“采购审批,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借用登记”的原则。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