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创新实验室使用管理条例

时间:2009-01-21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1622

.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者,必须遵守本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教师的安排,否则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进入本实验室的资格。  

.使用者不得将未经管理员同意的人带入本实验室,每日到实验室的人员需在登记簿上签字,违反规定者管理员有权取消其使用权。  

.加强防盗,离开实验室要锁门,确认电源关闭,并填写登记簿。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对每组人员已经发放抽屉钥匙,可自行利用。  

   

    .要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财物,实验仪器、实验元件由工作人员发放,不允许实验人员私自拿取。  

      

    .熟悉掌握仪器使用方法,凡违反操作规程动用其它仪器设备,致使损坏者,根据情节要给予批评或处分,并要按规定赔偿损失。  

      

.实验室不得自行拉电线增加电源及容量,用电设备在实验完成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非实验用的电热设备及大功率灯泡等禁止使用。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天实验室有教学任务)  

实验室钥匙为根据上报名单,每区队发放一枚钥匙,由每区队固定一名同学掌管,其他同学借取需经本人同意并及时归还  

实验室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实验室教师冯老师:13936190851       团委科技部邓雨辰:13804520413  

团委科技部周江涛:15124528463       团委科技部李光明:1512450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