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学院院徽征集大赛

时间:2008-01-26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2173

一、创作要求

 

(一)征集作品为国防教育学院院徽,若有优秀的院标、院训、宣传画等可以表现国防教育学院这一主体的其他相关作品,经评选通过并采用后同样予以奖励。

(二)充分体现国防教育学院“秉承哈军工优良传统,培养可靠顶用军事人才”工作任务和国防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的精神,具有相当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应征作品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四)院徽图案要求具有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要求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使用,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会场展示和悬挂等。

 

二、征集形式:    

 

(一)  应征人可是个人或团体,应征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 应征人简介和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2 作品电子版或实物均可,内容包含应征人姓名、通讯地址、院系班级、联系电话,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团体成员相关材料一份。

(二)制作费自理,来稿不退。

 

三、评选方式

 

此次征集国防教育学院院徽采取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国防教育学院将组成由专家、学生、院领导共同组成的评委组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海报、启航网发布。

 

四、奖励办法

 

(一)选定作品院徽、院标、院训各一份,每份获奖作品可获颁国防教育学院签发的获奖证书及奖金200元人民币。

(二)入围作品6份,每件获奖作品可获颁国防教育学院签发的获奖证书及2G优盘一个。

五、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一)截止日期:20081220

(二)提交方式:上传邮箱 wcywcy1987@sina.com

                13公寓 国防生值班室135室(1210日至206:00――7:00

(三)评选结果公布:200812月经评选审定后以各种宣传方式公布

(四)联系方式: 王超逸 13654507906;潘元璋 13654681953

 本次征集活动由国防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