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和上级兵役机关的工作要求,以及省政府征兵办、省教育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内高校征兵任务的通知》(龙征〔2023〕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23年秋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毕业生任务
(一)毕业生征集对象
应届本科男性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按毕业生征集,从学校应征入伍;以及户籍地为黑龙江省籍的从户籍地应征入伍(含往届毕业生)。
(二)征集任务
以各学院本科毕业生和研一学生(均为男性)总数为基本分配依据,测算分配各学院全年征集任务(详见附件《2023年各学院本科毕业生征集任务表》)。
二、征集工作相关内容
(一)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征集对象为在校学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重点征集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年龄条件:在校生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研究生年龄放宽到26周岁。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2014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初检、初审标准。身体初检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视力:陆勤人员视力标准,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政治考核初审基本条件:入学前无前科劣迹,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三)征集办法。男兵即日起至8月10日(女兵应征报名时间:7月1日至8月10日),按照南岗区人武部征兵部署,应征男生于5月2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在暑假前参加体检。征集工作按照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荐、谈话、政治考核、体检、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学校党委武装部负责组织初审初检。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学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安全保卫处和新建派出所负责。
三、优抚政策及规定
优惠政策见附件:《大学生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简编》《在校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简编》。
四、工作步骤
(一)即日起至5月20日,为组织发动宣传报名阶段。深入广泛宣传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征兵工作,激发学生的参军热情。完成预征人员初检、初审及报名统计工作。
(二)配合南岗区人武部组织体检、政治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学生征兵工作的认识。大学生征兵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赋予高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大学生征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实施,尤其要紧盯毕业生征集重点,与就业工作统筹推进,做到能征尽征,尽量多征。要把征集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班级,扎实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深入挖掘征集潜力。要结合学院实际,因地制宜出台入伍激励政策,吸引更多学生报名参军。
(二)认真做好征兵宣传工作。为使在校学生明确征兵的意义,了解相关政策,调动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传达征兵工作通知精神,采取微信、QQ、短信、班会等方式宣传发动,公布征兵信息(校征兵办公室(党委武装部)地址:61号楼4079室,咨询电话:82519642,联系人:王东辉,手机号:151 0458 7360(微信同号),报名参军学生必须实名添加微信,由学校武装部指导办理相关手续,上交相关材料,组织体检、政治考核等,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加大宣传和动员工作力度,营造出浓厚的征兵氛围。各学院指派1名辅导员具体负责毕业生征兵工作。辅导员要深入学生,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精准发力,保证宣传发动到每一名毕业生。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将《2023年秋季征兵宣传动员工作记录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wangdonghui@hrbeu.edu.cn)。
(三)严格执行征兵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征集新兵是加强国防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严格标准,加强监督,把好关口,保证兵员质量。
附件:1. 2023年各学院男性毕业生征兵任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