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国防生党员发展质量,促进国防生人才培养,结合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及要求,结合国防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国防生发展入党程序及细则。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入学——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新生入学阶段(新生军训阶段)对新生进行党团教育,鼓励新生尽早递交入党申请书,新生提交入党申请书须年满十八周。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将谈话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意见”栏。
第二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提出入党申请1个月后有资格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1、各团支部根据党员、群团组织意见,民主推选报党支部。其中第一批积极分子主要依据军训表现确定,第二批考试无不及格、综合表现优秀,第三批无补考后不及格、综合表现优异,第四批需无补考后不及格、综合表现合格;各批次积极分子在两学期内均需无违纪现象。
2、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参会人员:党支部(书记、组委、宣委)、各排长、团支书、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
3.党支部将确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学院党委。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立即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建档,并由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培养人。积极分子应于5日内找培养人谈话,构建培养结构关系。
第三阶段:(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
学院党委、党支部通过党课、活动、社会实践等方式对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积极分子每季度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内容要结合自身学习、工作、训练、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个人思想变化;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有何心得体会,思想有何进步提高;通过参加重要活动,自己受到的教育和收获;不能写成工作汇报、活动汇报,也不能只谈理论,一定要联系自身实际。字数不少于1200字。
二、对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写实
培养人要每季度对培养对象考察写实一次,可组织召开支部会议,会上培养人与被培养人谈话后进行考察写实,考察写实应从政治、学习、工作、训练、生活等方面来写,优点与不足并提,避免空洞,杜绝雷同,严禁由积极分子相互撰写考察写实。
培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将鉴定结果写实性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上报党支部。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指出,并给予一学期的改进,若无明显进步,经党支部讨论,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对违反校院规章制度,受通报批评以上者,经支部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或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学院党委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三、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集中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应认真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班,经考核通过获得《结业证书》,未通过积极分子结业考试初试的国防生将延长培养周期。培训无故缺课及考试作弊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四、确定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预备人员
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两学期学习成绩无补考后不及格,无逃课、逃寝等违纪现象,综合成绩在全年级前70%,可列为发展对象预备人选。
2.发展对象合格人选
各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对发展对象预备人选进行测评,获得合格和基本合格票数不少于2/3的为合格人选,并将合格人选面向全体国防生公示,公示7天。
3.发展对象最终推荐人选
由党务辅导员组织,对各年级发展对象合格人选进行发展对象综合测试。其中两学期综合测评占80分,体能测试25分,四级通过得3分六级通过得5分,党的理论知识考试50分,自我陈述20分,提问得分10分,辅导员综合鉴定10分,合计200分,扣分项为小挂一科扣0.5分,档案每处错误扣0.5分,各项分数计算综合得分。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发展对象综合测试分数及排序,结合各年级发展进度,最终确定发展对象,面向全体国防生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在公示期内,发展对象出现违纪现象或有群众举报相关问题,一经查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可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4.学院党委审批备案。
制作国防教育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经学院党委审批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支部填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支委会意见要规范、充实,不少于150字。
第四阶段:(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制定。
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拟发展入党人员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拟发展入党人员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方法包括同拟发展入党人员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函调。
填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综合情况”栏,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函调和学习成绩认定工作。支委会后即可开始发函调,保证函复时间充裕。
四、函调返回后,党支部形成《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并报请学院党委在《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相应栏中填写“同意履行入党手续”的审查意见。
五、开展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24学时,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等,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组织发展对象撰写《自传》,不少于3000字,从小学开始,按时间顺序、结合学习和生活实际叙述对党的认识逐步深入的思想变化过程。
七、形成完整的卷宗材料。党支部书记、党务辅导员、学院党委、兼职组织员分别进行预审。
八、报送卷宗材料到党校组织部审查,领取入党志愿书。
九、党务辅导员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十、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十一、填写决议。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决议包括发展对象主要表现、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人数、表决结果、通过日期、支部书记签名。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十二、兼职组织员谈话。
十三、《填写发展党员登记表》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阶段:(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一、编入党小组。党支部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作为正式党员的助手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二、学院党委或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三、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通过组织生活会、本人汇报、个别谈话、社会实践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思想汇报要求与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一致,培养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写实。
四、预备期内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预备党员培训班,并获得培训证书,未通过预备党员结业的国防生延长转正。
五、预备期内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根据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可对其进行延期转正。
六、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交转正申请(党支部书记、党建辅导员依次预审,通过后进行誊写)
七、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八、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九、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及时将其党员材料卷宗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国防教育学院党委。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