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1-02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17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武装部《关于做好2012年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南武字〔201313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为部队建设不断输送优秀的专业人才,即日起在全校组织开展直招士官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招收对象应当为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审查和体检标准执行。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学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各单位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直招士官报名工作并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发动,应征人员务必于514(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校武装部(11号楼22099室;联系人:王东辉;电话:82519642)进行初检、初审(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执行),确实将专业相符、思想政治合格、身体素质达标的优秀青年筛选上来。同时上报应征人员的毕业证书(未发毕业证书的上报学校毕业证明)、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31寸免冠照片。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征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直招士官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要提高认识,严格审查把关。士官是部队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各单位要正确对待征集士官工作,认真做好征集士官的报名和学历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按照附件所列的各类专业及代码,对报名人员的专业进行对照,专业不符的不予报名。要通过侧面了解、交流谈话等形式,真正掌握预选报名对象的真实意图和入伍决心,防止出现“临时掉头”现象。

 

附件:2013年直招士官专业表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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