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1-12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21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南岗区武装部〔201213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网上预征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及条件

网上报名预征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男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预征对象审查条件按照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执行(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81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程序

即日起至621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应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并于621上交学校武装部(11号楼2099室,联系人:王东辉,电话:82519642)。由学校武装部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武装部将《登记表》和预征对象花名册送交南岗区武装部审核盖章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工作。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三、初检、初审组织方法及标准

学校武装部采取检查、目测、询问、了解、调查等方法对预征毕业生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基本条件为:身高:162cm以上,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有明显纹身瘢痕,不合格。政治初审基本条件为:入学前无前科劣迹,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文化程度达毕业水平,具备毕业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征集高学历青年,从源头上提高军队兵员质量,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预征工作是兵员征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积极动员,加大征集政策的宣传解答。各单位针对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对毕业生在应征入伍上存在的疑惑进行宣讲解答,对毕业生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并对他们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等优惠政策进行宣传,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大力营造参军入伍的良好氛围。

三、严密组织,确保预征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毕业生预征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开展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的时限和要求组织预征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准确掌握预征对象的入伍动机,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学校武装部。

 

相关政策参见《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武装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