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职责

时间:2011-01-08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3007

武装部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开展军事训练和人民武装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干部、教员的军政素质。

二、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要求,做好预备役、复转退伍军人的登记复查工作。平时掌握兵员,战时做好兵员动员,并组织预备役人员训练、支前,参战。

三、按照征兵工作的要求,组织大学生征兵工作,并协调校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做好退役学生的安置工作。

四、负责保障配置训练器材,协同有关部门维修训练场地与设施。

五、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武器装备的管理,加强值班,健全相关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内国防教育工作,开展国防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国防观念。

七、协同军事部门,组织学生预备役军官的短期集训,进行学生预备役登。

八、负责有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厉行节约,加强武装部的基本建设,逐年增添设备器材。

九、负责人民防空设施的管理、维护。

十、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