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选拔质量,成立“哈尔滨工程大学在校国防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选培办主任、国防教育学院院长任副组长,选培办干事和国防教育学院辅导员任成员。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的普通本科生。
具体条件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规定》。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时能获得相应学位。
4、本科生毕业时年龄不超过25周岁,截止日期为当年的 8月31日 。
5、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优先选拔。
三、选拔方法及步骤
选拔按照学生个人申请报名,院(系)推荐,选培办会同国防教育学院组织面试、身体初检、队列考核、身体复检、对象确定,报“哈尔滨工程大学在校选拔国防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军区职能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各相关院(系)按选拔数量的3至5倍推荐预选对象。
四、有关要求
国防生在校选拔工作,事关军队干部的质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相关院(系)要认真搞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优秀学生报名,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主动配合搞好学生的考核、体检和思想稳定工作。国防教育学院、选培办组织选拔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实施,严格把关,确保国防生选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