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学院武器库管理规定

时间:2011-01-06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1914

    为加强武器库管理,确保武器安全,做到万无一失,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值班

   武器库的值班,由学院教工按学院办公室制定下发的武器库值班表轮流担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填写值班登记,对发生的重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要详细记载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二、安全

    武器库是重要警卫目标,要按照“三铁一器”(即铁窗、铁门、铁锁,警报器)的标准,完善建库要求。严格专库专用,不准存放子弹、酸、碱、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并落实以下用电、防火、防盗要求:

()库房的电器、照明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准随意增设灯头、插座,不得超负荷用电。

()库房内应设避雷针,每年雨季前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

()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对室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每周检查一次,并登记在册,做好安全检查日志。

    三、检查

    对武器装备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到日检查,月清点。检查、清点情况

要详实登记。

    四、使用

    建立武器装备使用登记簿,详细记载武器装备的种类、数量和装备号码,并按分类定位存放。严格进出库手续,训练所需使用的武器装备须经部领导批准,由使用单位干部带队请领,并及时办理出库及归还手续。出入库装备与经手人当面清点、严格交接。使用武器前后均应验枪。

    五、擦拭

    对各种武器装备做到10日一小擦,1月一大擦,霉雨季节每周擦,训练执勤及时擦,射击后的第一周每日擦,使武器装备达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的“四无”要求。

    六、登记

    建立装备器材登记本,对存放的装备器材详实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交接
    按时交接班,交接双方按照规定的职责内容认真交接,并及时作好交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