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事技能训练考核的规定

时间:2011-01-02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2646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校有关考核的规定,为切实搞好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的考核工作,统一考核的内容和评分的标准,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将我校学生军训的考核规定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分数分配

    军训的考核,采取军事训练科目考核与学生在训练中的表现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内容与各项分数分配见下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数

序号

考核内容

分数

1

单兵队列

30

4

实弹射击

5

2

单兵战术

10

5

军事地形学

5

3

野外拉练

10

6

综合表现

40

注:军事技能训练考核总分为100

注:

单兵队列考核包括:立正、稍息、跨立、蹲下、坐下、起立,敬礼,停止间各种转法,齐步、正步、跑步、踏步与立定及步法互换等队列动作。

     单兵战术考核包括:卧倒、起立,低姿、高姿及高低姿侧身匍匐前进,滚进、跃进及利用地形、地物等战术动作。
     综合表现包括:政治学习;训练态度;遵章守纪;内务卫生;就餐帮厨;团结互助;军容礼节;集体活动。

    二、评分标准

    军事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单科成绩评定及分数分配比例见下表:

科目

分数

评 分 标 准

得分

 

 

 

 

 

 

30

A.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准确

27-30

B.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比较准确

23-26

C.基本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基本准确

19-22

D.动作要领掌握一般 动作一般

15-18

E.不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不准确

0-14

 

 

 

 

 

 

 10

A.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准确

9-10

B.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比较准确

7-8

C.基本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基本准确

5-6

D.动作要领掌握一般 动作一般

3-4

E.不掌握动作要领 动作不准确

0-2

 

 

 

 

 

 

 

 10

A.积极参加,表现突出

9-10

B.积极参加,表现比较突出

7-8

C.参加拉练,表现较好

5-6

D.参加拉练,表现一般

3-4

E.参加拉练,表现不好

1-2

F.不参加拉练

0

 

 

 

 10

A.中弹(靶)5

10

B.中弹(靶)4

8

C.中弹(靶)3

6

D.中弹(靶)2

4

E.中弹(靶)1

2

F.中弹(靶)0

0

 

 

 

 40

A.表现突出

36-40

B.表现比较突出

31-35

C.表现比较好

26-30

D.表现一般

21-25

E.表现一般以下

0-20

注:射击考核为5发实弹,以中弹数×2分计算成绩。

        ② 单项科目考核成绩不合格原则上不予补考。

    综合表现考核评分标准,单项成绩评定及分数分配比例见下表:

序号

   内容

分数

序号

   内容

分数

1

政治学习

5

5

集中就餐

5

2

训练态度

5

6

团结互助

5

3

遵章守纪

5

7

军容礼节

5

4

内务卫生

5

8

工作态度

5

注:综合表现分占军事技能考核总分的比例为40%

注:① 综合表现考核采取学生自评(10分)、学生互评(10)、教师评(连长、指导员10分、班长10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表现考核要贯穿训练全过程,各连干部、各班班长平时要做好检查纪录。

        ② 训练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综合表现以0”分记。

    三、成绩评定及比例

    军训考核成绩的评定,以单项考核得分相加,按五级评定最后考核成绩,评定等级及人数比例见下表:

总分

成绩评定

人数比例(%

90 ― 100

优秀

25 ― 30

80 ― 89

良好

35 ― 40

70 ― 79

中等

15 ― 20

60 ― 69

及格

0 ― 10

59分以下

不及格

 


    注:军训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在次年暑假期间参加补训,补训后考核仍不及格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军训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干部在组织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得随意降低评分标准或扩大比例,不得给人情分,更不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考核成绩,重新组织考核,并对其责任者严肃处理。

    2、各科目的考核工作,由连长、指导员具体组织实施,队列和战术考核每组以5 -6人为宜,要认真做好记载。学生综合表现考核,应在学生互评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班长的意见,由各连连长、指导员审核确定。

   3、各连要按规定的时间和科目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和填报考核成绩报告单,严格控制比例,及时上报考核成绩,认真搞好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