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

时间:2008-01-26作者:文章来源:国防学院浏览:2597

兼职辅导员是国防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与学风建设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兼职辅导员配合专职辅导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辅导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有对一个班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的职责。兼职辅导员主要从返校读研的优秀国防生中选聘,也可以从本校品学兼优的党员研究生中选聘。

 

一、任职条件

 

1. 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热爱国防事业,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及学生工作基础。

2. 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有奉献精神,坚持原则,能够秉公办事。

3. 具备辅导员的业务素质,熟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沟通能力。

4. 兼职辅导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以从我校优秀的研究生当中选聘(毕业回校读研的国防生优先)。

5. 组织观念强,有协作精神,能按照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1、抓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善于通过党、团组织的各种活动,搞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抓好国防生的日常训练和一日生活制度养成,培养学生良好的军人作风。

3、联系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抓好区队、寝室学风建设,争创“三好区队”。

4、领导各区队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经常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5、配合辅导员抓好学生的学年鉴定、奖助学金评定,指导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出奖励或处分学生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6、深入教室、宿舍等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学生良师益友,及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7、参加区队干部例会和主题区队会。

8、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工作。

9、督促学生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协助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情况调查与处理工作,并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10、及时反映并处理学生中各种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