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负责对国防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三观"教育;
2. 负责对国防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
3. 负责对国防生的形势政策教育,职业教育及其它的日常教育。
二、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1. 负责国防生的评奖、评优工作及国防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2. 负责对国防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上课情况、防火和安全及早操等进行检查督促;
3. 负责对经济困难国防生的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的初审、申报工作及国防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管理;
4. 负责违纪国防生的处理、教育工作;
5. 负责国防生学籍及档案管理。
三、就业工作:
1. 负责毕业国防生的思想教育及就业指导工作;
2. 组织毕业国防生进行毕业分配,协调国防生的分配冲突;
3. 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